理论派

谈谈史,说说道

当前的法治情况,并不适合废除死刑

关于死刑的话题,已经两个月没有更新了,主要是最近身受一系列问题困扰,工作方面需要参加某个推之不去的学习,身体方面最近流感肆行,我已经抱恙两周,所以搞得最近有气无力,加之最近兴趣都在研究咖啡,所以对部分话题有了懈怠,不过今天看到一个内容,感到我们目前对死刑的支持,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所以拿出来写一写。

当然这是一个老新闻了,大约是 2022 年的时候,有一个小男孩大约 11 岁,他的玩具被妹妹弄坏了,他想向老妈索要一笔赔偿,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就报了警,结果是什么,是警察惩罚这个小孩拖地,当然这个是我今天看到的,我一看到颇觉得可笑。

一个关键问题是,中国人虽然自古以来就有一诺千金的道理,但是也就是自古以来,我们古人说小人,说君子,是要把这些人拿出来当成是榜样,让大家去学习,但偏偏就坏在我们把这种行为当作是一种榜样而不是普通的社会运行的逻辑,也就是说我们把一个体现出人类社会基本道德价值的规则的东西,当作是特殊的东西,而不是普遍的。 一些不需要特殊强调的维持社会运行的基本习惯,因为强调了特殊性,就算再怎么号召大家学习,也不会有多少人真的去学习——尤其是在一个国家处于发展时期,如果没有利益,让人们去学习一些特殊性的善的道德,归根结底会迎来失败。

今天这个旧闻,实际上也说明了这种情况,我们的法治发展都是在一种种事件中潜移默化发展出来的,小时候受到这种必须要忍受损失以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的教育,长大之后,让人们去主动遵守所谓法律的规则,恐怕也不容易达到效果,因为人们会意识到,只有霸道、强权可以活得很好,甚至叫那些挨打的人低头隐忍,尤其是甚至在自己遭受损失后得不到赔偿、补偿不说,还要受到处罚的情况下,比如那个著名的拘留讨要彩礼男子及其家属的新闻——这就导致人们即便生活在一个号称法治的社会中,也就处处感受到实际上我们更多受到人情与道德的教化而不是某些规则,法因此而成为了某种控制工具而不是端正公平的标尺,这也造成了我们当今社会中一些怪异现象的形成,搞得即便是警察,也并不完全懂得法律和规定,随意执法闹出不少笑话来。

人们都知道所谓的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但是孔夫子们大概是不会意识到,人们对于为人师实际上没什么兴趣,反倒是对为人父兄长辈兴趣颇大,这个给小孩发布惩罚拖地任务的警察,大概也是如此想的,站在自己当爹当爷爷的角度认为小孩不要忤逆亲长,要替父母考虑考虑,如此看来,在这么一个环境之下,法治的价值观根本没有深入到所有人,尤其是掌握着权力的人的观念,那么化之于死刑,要在这种情况下谈论废除,岂不是谬谈?

道理很简单,死刑的反对者们,比如贝卡利亚认为死刑对于减少和预防犯罪没有什么作用,在中国也有很多追随者,问题就是,如果站在刑罚的角度看,不管是什么刑罚,在历史经验看来都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因为惩罚盗窃的手段早就有了,且有了数千年了,如今盗窃却依然是最普遍的治安问题之一,在此基础上要是死刑之于恶性犯罪无什么减少预防的作用即可废除,其他的刑罚也似乎没有一个可以存活,但要是如此作为,我们似乎也不难想象这样一种情况,私刑,尤其是当一个人面对社会不公时,采取的极端报复措施,本身即可以作为一种惩罚,在这种情况下,谁还能保证这个社会的安定?

我们知道,当一个社会中的戾气得到充分消弭,治安状况能够长期良好,人们或许会慢慢淡忘作为死刑的存在必要性,但根本问题是,在一个法治尚有待崛起的社会,这第一步都未必能走得很安定。尤其是在我们社会处处存在路虎女、随时可能发生冲击学生生命的时代,如果我们看看一些法庭审讯视频,发现很多法官(人家叫自己审判长)本身都没有任何法治意识,法警、警察似乎完全只是上级的泥腿子,而不是服膺于人民,忠诚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价值,所以我有时候会感到一种忧虑,不是开玩笑地说,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是存在的,洋人们也许不信奉在现代社会中以私刑报复的方式处置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但是中国社会信,所以外国对死刑的杯葛并不一定是适用于中国刑法场域的,这在最近的很多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我想我们对于自己的文明有了很多的了解,中国的文化总是带给人一种博大精深的错觉,博大是真的,精深就未必了,辜鸿铭等人绞尽脑汁才发现中国人有一个特点叫做温良,可是温良对于一个文明社会,尤其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建设,其价值能有多少?祖先受尽屠戮甩之不掉的脏臭的辫子,现如今反倒越来越多人戴之脑后,还美其名曰,你的心中的辫子不好去也?

#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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