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忘却的纪念

胡言乱语 ·

今天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 86 周年,12 月 13 日,也是第十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这一天不是结束的日子,而是开始的日子。

有一个勇士曾说,忘记屠杀,就是第二次屠杀,对于今天的我们,实有众多的警示意义。

今天很多网站都变成了灰色,我的也是,不过我并不深入研究民国的历史,所以抗战的很多内容,都只是从别处听信,因此就不再多谈什么虚无的说辞。我就把自己看到的一些资料——主要是人数,以及杂志、刊物中所记载的内容,稍微罗列几条,都做一篇流水账,以餮众读者。

都是些零散的资料,有▵处为原文没有文字,因为有的文章来自报刊,难免会有错印、漏印,读者可自行根据上下文推测,括号内有博主注字样的,是博主的注,否则就是原文如此。

《南京晚报》1946 年 2 月 15 日

血债一斑

【本报消息】据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发表,该会第一期调查工作关于敌军罪行调查有据之统计如次(敌人商店及敌侨之各种罪行,则不在此统计数字之内)。

山本部队:集体屠杀二百人;大野部队任意屠杀三人;中岛部队集体屠杀二十六万三千八百四十三人,任意屠杀三六六人,暗杀一八九人,伤害二十人,强奸十四,轮奸五,拒奸致死八,强劫勒索三二,烧毁一七八,强制服役三;长谷川部队集体屠杀一六〇〇,任意杀害二,勒索二,烧毁二;支那派遣军任意杀害三,勒索二,烧毁二;西部部队,杀害四,伤害二,勒索一,烧毁三;畑中部队集体屠杀五〇〇,暗杀一,烧毁二;特务机关任意屠杀三,暗杀一,烧毁一;金陵部队任意屠杀二,烧毁一;日本空军轰炸六;日本海军任意屠杀一〇,暗杀二,烧毁一,轰炸五;桥口部队任意屠杀一;警备队任意屠杀一;登一六二九部队烧毁二,强制服役一;箕浦部队集体屠杀三八,伤害一;山田部队任意屠杀二;后藤部队酷刑二,烧毁一(部分文字影印版看不清:博主注)……石岗部队暗杀一,勒索一;一九二六部队暗杀一;铃木冶骨队任意屠杀一,强制服役一;宪兵队暗杀四,酷刑三九,虐待一九,勒索一;日使馆烧毁三;俘虏收容所任意杀害四,强制服役一;中岛、猪木、法川部队集体屠杀二八七三〇。各种罪行总数集体屠杀二九四九一一,任意屠杀四〇三,酷刑四二,虐待四一,强奸一四,轮奸五,拒奸致死八,强盗三〇,勒索九,烧毁一九六,轰炸一四,强制服役八,共二九五八八四


《中华日报》1947 年 2 月 7 日

南京大屠杀案战犯谷寿夫庭讯口供

事实具在狡辩无益

中央社京(南京:博主注)六日电:南京大屠杀案主犯谷寿夫,六日下午二时,在▵志社,由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审,旁听者至为踊跃,中美日籍证人,均出庭作证,审判长石美瑜,偕审判官叶在增,李元庆,宋书同,葛召棠,书记官张体坤等,开庭,即传谷寿夫,此短小战犯,光头微髯,着草绿军服,审判长询明姓名,籍贯后,检察官陈光虞,乃陈述起诉要旨,并作补充说明,起诉书所叙,仅中华门数日之事实,(但屠杀有四十万人之多),因被告供称:

当时该处为其驻区,日军暴行可分为:(一)屠杀,(二)强▵,(三)抢劫,(四)焚烧,其力掠无所不取,日军破坏财产之最显著者,为放火、强▵之事尤多,有被逼三十余次者,一女子拒,被杀三十余刀,又强▵▵妇,致胎儿死于母腹,另一女子拒▵被日军断去其婴儿之四肢,至于集体屠杀,骇人听闻,如汉中门一次,二千余,人绑列队用机枪扫射焚烧而死,草鞋峡五万余人,被扫射后,复刺杀,投入江中,炭港亦有数万人遭屠杀,怠和确头下关等地,各有平民数百,皆▵同样方法,惨遭杀,总计集体大屠杀,共三十九万四千四百〇八人,任意杀戮者九八七人,请审判长审问。

……


《海光》周刊 1946 年第 6 期

南京大屠杀一篇血账

官方收到控案及查有实据者 被害同胞综计已达卅万人

倭寇肆虐,疯狂残忍,有逾野兽。前于东南各沦陷区域恣意屠杀,惨无人道。南京系我国首都,国军西撤而后,罹劫尤惨。凡体格魁梧面目黧黑,剃光头或肩际及掌底有胼胝旧痕的壮汉,辙被目为军人;滥加逮捕,罕克生还。甚至聚集民众排队成行,用机关枪做集体扫射,以致横尸遍野,流血成渠,河水为之殷赤,腥臭之气扑鼻,至今废宅颓垣之下,尚有乱发残骼成堆掘出。当年的“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这不过限于一小地区;而且也没有那样的惨毒。这空前的浩劫,实在是够得永远痛心的。

南京大屠杀的事实,早已国际轰传,举世震惊了!而南京的人们至今谈虎色变,莫不腐心裂眥,冠发上冲。即其劫后余灰,亦至今历历在目一一可数。

关于此项统计调查事项,当局早有一“首都调查敌人罪行委员会”负责办理,工作十分努力。记者特往探访以后,得知该会最近审查各项控诉案件,其证据确凿者,已有下列之惊人数字:

屠杀部分:一、集体屠杀二二四五三八人;二、任意杀害三三九人;三、暗杀失踪一八四人。

伤害部分:一、酷刑四十二件;二、虐待三十件;三、殴击十一件。

奸淫部分:一、强奸十件;二、轮奸五件;三、拒奸致死八件。

劫夺部分:一、强盗二十五件;二、勒索一件,没收七件。

破坏部分:一、烧毁一零二件;二、拆毁六件;三轰炸十四件。

强制服役:一、军事工作三件;二、非法工作五件。

但观上列一篇血账,单是彰明较著,牢牢可考的惨事,总计被害同胞,已达三十万人之多。实际上自属远不止此,尤以奸淫部分,国人因旧礼教观念太深,感觉颜面攸关,耻于自白,故提出呈控者几等于零。

此外尚有敌军多摩部队,竟以俘虏作为病菌或其他种毒针注射之试验品,兼供彼等疗疮输血之用,因而致死者颇多。其事甚秘,现已无法从事精密的统计。

除以上数项外,顷又于下关、上新河、幕府山、老江口、三汊河等处新发现被屠杀者有二万一千六百人,均系尸体腐烂,由民众自行就地掩埋者。在首都一处即已如此,其他各地更可想而知!以牙还牙,理所当然;我们岂能马虎了事,不向他,清算这笔血账吗?


《南京市政府公报》1947 年第 3 卷第 12 期

十年前的南京大屠杀

南京的父老和诸姑姊妹当不会忘记十二月十三日,不会忘记十年前这个血和泪书写成的历史的日子,那一天,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南京,沦陷敌手,我们成千成万生于斯,长于斯的父老兄弟诸姑姊妹死于日军疯狂的大屠杀中。

从那天清晨开始,失却了人性的日军,在江边、在城头、在行人必经过的地带,开动了机关枪,扫射我们扶老携幼仓皇逃死的人民,普通士兵更在城区,在四郊闯入民宅,抢劫财物,奸杀妇女,刺死平民;无数投江想泅水求登彼岸,逃避日军疯狂屠杀的男女,几乎全部在江边日军机关枪扫射下,葬身于红浪纷翻的江水中。

无处不是死尸

这一场屠杀连续进行了好些日子,在下关,在中山路,在整个南京,无处不是死尸,无处不涂着我们同胞的鲜血,长江的水都变成了红色。死于这次屠杀中的同胞究竟有多少,虽然还没有正确的统计数字可稽,估计当在二十五万以上,仅只红十字会和崇善堂掩埋的尸首,已达十五万五千三百三十八具之多,其由日军投适江中,或泅水逃生而遭机枪扫射死于江中,以及由家属自行收埋者,还不在内,合计起来,只有比二十五万多。


以上内容,仅仅为摘录数条,希望这些数字能给一些人一点信心,广场墙壁上的遇难者 30 万的数字,是保守的,也不是什么 1949 年以后才算出来的。

今天是个值得铭记的日子,虽然我也想做一些具体的学术分析,但是文章太长了,反而憋不出多少话,祈愿世界和平,不过如果他们想要再来一遍,今天的我们,必当准备好。

#南京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