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其连续几天没有吃东西的时候,有一个词形容他的这种状态,我们看到他们,往往会说,饥不择食,当然这个词也可以作为一种文化延伸,去形容人的某种创伤性应激综合症状,有时候当一个人找不到对象随便凑合的时候,也可以如此形容。

不过谈到饥饿与文化,我想到我们的读书,尤其是读史书,或许能经常看到历史文献中所记载的社会人民底层生活的不易,官修史书中,都免不了时常有“人相食”的记载,野史更甚,尤其在是一些号称盛世,“肇极(你懂的)”的时代,似也不能免俗。所以在历史圈,尤其是民间历史爱好者圈里,通常有一个笑话,就是说自己喜欢的朝代都会自己安慰自己,给自己辩护说,他们的所喜欢的朝代绝不是“历史上饥荒最多”或者“历史上起义最多”的朝代——然后看哪个朝代不爽,就以此攻讦它。

我是明粉,当然我就会说明代不是“历史上饥荒最多”和“历史上起义最多”的朝代,不是因为我想为此辩护,而是从更专业的历史研究角度看,历史的纵向比较往往没有意义,有的数据参考量可能是总数,也可能要用平均数,这种问题我们可以交给专业研究者——尽管他们有时候也会打打数据的仗。

从现实看,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问题,就像古代社会,他们没有发达的交通和方便的网络,因此很多社会中的恶与丑陋,没有多少传播影响,与之不同的是,今天的人们浸淫在手机媒介、网络信息轰炸的碎片化壁垒下,我们同样认识到,不可能一劳永逸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于是我们慢慢也就接受了一个不完美的时代,我看明代的历史,甚至是别的各朝各代的历史,也是一样。

当人开始研究历史的时候,人就会把人作为历史的主体,所以任何朝代都一样,明清时期只不过是中国历史上争议最大的罢了,这里面涉及到的天灾人祸问题,并不是一个朝代的问题,而是历史主线传下来的一种附加产品,中国的农业耕作形态,以及对于海洋的探索的乏味,以至于中央权力,腐败等等诸多原因,是造成饥荒的重要因素,天灾只不过是一个表象,当然了人相食不一定每次饥荒都有,毕竟各朝各代都有自己的官方的或者民间的救灾措施,比如明代朱元璋的儿子就编著过一部《救荒本草》,古人应对灾荒,尤其是饥荒是有经验的,这反倒是一种悲哀——翻翻各地留存的地方志,基本上大都有记载灾荒,有的时候,有的地方,可能基本上是年年有灾荒,在此情况下,出现饥荒不足为奇——当然了现在的电视剧可能对于饥荒的描述过于理想化,或者不愿意用过于凄惨的镜头描述古代社会,以避免破坏一些时代在历史迷心中的伟大形象,这是很荒诞的一出戏,古代社会如此封建,反而今天的人们比古代更不自由。

但,说到电视剧,有一个人被影视作品通过形象化地构造,成功塑造了一个人模人样的风度翩翩的食人魔君子——汉尼拔,现实中的食人有这么复杂吗?所幸,汉尼拔所在时代是一个虽然到处是犯罪,但依然属于和平的时代,所以人并不需要饥不择食,因此食人便是魔,而当面临饥荒之际,人会怎么样?卖儿卖女,易子而食,说是人,等真的送入炉灶、火堆一改锅,清汤寡水,却也是冒着油的一锅肉,然而,就此而言,也仅仅只是解决了一日两日的饥荒,天旱水涝,谁不是来个三年五年的,那么,人终究还免不了一死,毕竟这东西也不能老吃,万一要是上瘾了,那真要是饥荒过去了,就没救了。

与这种偶尔的状况或者说并不是一种常态的食人相比,世上还是有食人为一种文化的种族,甚至是食人成风的,在一些原始部落中还存在着吃人肉的习俗,不是吃活人,而是当人死后,比如据说是到 20 世纪下半叶在印尼还有一个总数为 4000 人左右的食人部落,他们会将一些染上自己无法解释、无法医治的疾病的人处死,然后吃掉,事实上这种情况在世界上很多原始部落都存在,世界上没有纯粹以人肉作为食物的人种和部落,大多数原始社会中,可能都存在吃人的现象,这个东西大概率会和两种东西有关,第一是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一种祭祀的副产品,即虽然可能在一些野蛮部落存在人祭的情况,但是未必他们会有办法妥善处理人的尸体——因为他们是被献祭给神明,所以可能无法像正常人那样下葬,那么就可能衍生出一种食人的习俗。而第二种就最为普遍了,即当一个人生了病,而无法被抑制或者治疗时,要么将其处死,要么等他病死,然后人们再以其尸体进行仪式,并食用其肉体。

这种食人文化,毕竟不是吃活人,所以更准确说,倒应该称乎其食尸族,正因为这种原因,很多原始部落中往往存在着一些循环——有的传染病可能正是因为通过食用人肉而在一些原始部落中得到传染的,比如朊病毒。朊病毒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病毒,相反到更应该说是一种异常的蛋白质,这种蛋白质或说蛋白颗粒,正是引起人类某些脑神经疾病,以及动物疯牛病的重要原因,在数十年前,我还记得当时世界范围内曾爆发过严重的疯牛病,因此很多人都不吃牛肉了。朊病毒的发现,正与食人相关,它们大量聚集在患者的脑部,如我上文提到的一些食人部落,正因有吃死人尸体的习俗,当正常人吃了这些病患的脑子以后,就会引起感染。因为这一层关系,倒是引起了一部分人宣称朊病毒是对人吃人的一种自然的禁忌。

不过这种食人,和我们历史中的食人还是存在差距的,古代的文献宣称我们的远古时期祖先,茹毛饮血,倒是没有想象人类互相吞吃的场景,这也不能说就没有可能性,但是中国历史上的吃人毕竟还是以遇到饥荒为主,这大概还是要归功于儒家提倡礼乐文明。比如在清晚期,光绪年间在华北地区发生了一场波及面极广,持续三四年时间的灾荒,由于受灾面较广,波及山西、河南、山东、直隶、陕西等地,死亡人数达到 1000 万以上,有的说死亡人数在 3000 万以上,当时全国的总人口数目不过四亿左右,一场饥荒致死全国将近十分之一的人口,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史称丁戊奇荒。

这里面当然有一个事情是免不了的,人相食,如果不是经历过这个时代的人或者是往后任何一个饥荒年代的人,恐怕都不能想象人吃人的场景,我想凡事看电视的人多少都知道,纪晓岚与和珅在牢里的一段对话,其中有一句说得经典,易子而食,不过是锅里面的一堆肉,想想看,当你遇到饥荒,数日水米未进,饿到瘦骨嶙峋,走路一瘸一拐,形容枯槁,面无血色,身后却跟着几个人,眼里冒着光,目不转睛盯着你——你死了,他们就能活,一堆饿殍吃掉另一个饿殍,活着还是死去就只是一个瞬间的事,这是一种何等凄婉的场景,看当时一段对受灾区域的碑刻(《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记载:

光绪丁丑之岁,高邑大饥。户品逃亡故绝者,村疃沦灭以九分计,城郭殄绝以多半计。……于是,五谷不登,何以生为?则见剥树皮,刈草籽,拾桑叶,搂瓜秧,并骡马牛羊宰尽,以及鸡犬无声,凡下咽充肠者无不食。戊寅春,停征遏税,开仓赈民,再加疫疠大灾,诸门出柩,日以数百称。即他时温饱之家,被瘟病毙从,鬻妻卖女只求三百而不能,拆房典屋欲易五百而不得,计穷自缢,屈指难记。至于极贫之户,饿毙□阙,席卷孔多,且又有杀子女以省米食,更有父食子,兄食弟,夫食妻,妇食夫,婴儿幼女抛弃道旁,遍野填苍,惨不忍见。饥饿频死之人,遂窃抢而煮食,诚不乏矣。如米山镇查收人骨满缸,生人餐死人之肉;如宰里村查收尼姑人血两盆,生人剥死人之皮。……

你看《雍正王朝》的开篇即是某地遇到天灾,然后因此而引出整部剧,其中李卫的出身大家应该都不陌生,试想,在所谓的康乾盛世尚有发生灾祸便要卖儿卖女,甚至是人相食之残酷悲剧,何谈那些不是盛世的时代,又是在遇到王朝末期的时候,看历史总是很凄凉的,一到王朝末期,比如明代末期,崇祯时期就恰好是一个天灾横行的时代,这些因素往往会成为一个时代消亡的导火索,一些中国的或非中国的历史批评家们认为,应当将这种饥荒时刻即人相食的现象表述为一种食人文化,这样他们就可以来批评这种文化了,但可惜,它不具有文化属性,如果说中国古代社会的国家治理能力低下,因为传统的专制主义效率虽然高,却无力满足彻底解决天灾,且在这个时候往往还伴随着农民起义、外族侵略,国家经费紧张,顾此失彼,往往会造成悲剧的长期持续,因而造成大量的非正常死亡,不过关于其中的人相食的情形,中国不比古代西方社会,我们没有吃人肉的传统。

因为提起吃人的文化,我倒是想到一个值得切入的,有意思的对比——真的将食人当作一种文化因素的,恐怕欧洲最脱不了干系,毕竟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前,欧洲那一套医学也是很荒诞的,吃死人也是一种治疗手段,比如在 17、18 世纪,医学尚未发达的年代,一些医生会告诉患者,要用死人尸体切块、泡酒阴干做成食物,类似于肉干,吃人肉不说,就是喝血,尤其是在西方社会古代存在着大量的处决人犯的需要,因此会有很多刽子手,一些刽子手也近水楼台先得月能够获得尸体的处理权利,他们就能获得一些被认为对治疗人类某些疾病有特定作用的所谓人油,而这些东西会被用来作为一种缓解疼痛和制作春药的原料——当然欧洲文化中将人也作为一种药材,好像比中医更深入一些——因为从两方对比来看,欧洲人的吃人是在和平时期,主体是从皇室成员到科学演技者的贵族和社会精英,中国的吃人,则是在遇到大的饥荒之后,不得不为了活命而吃人,因此西方的吃人,倒更像是一种文化,西方不是没有传统,而是因为现代科学发达之后,西方人放弃了一些东西,才有了现代的西方,可是即便如此,现在西方一些有钱人还有喝人血的习惯,这一点,我想比起叫人吃屎(人中黄)的中医来完全有的一拼。更何况在西方社会早期,已经有充分的资料证明,在更早的阶段,比如十字军东征时期,就对吃人肉屡见不鲜,以至于现在流传下来的许多西方社会的版画,甚至是一些文艺复兴时代的画作,也有一些栩栩如生描述食人习俗的。由此看来,吃人倒是世界上一种共同的文明标点。

虽然我们说到吃人,会想到天灾人祸,但是总有人不免要想到与此有关的刑罚与法律制度,我们社会的一切现实批评,说到底还是会归根到制度和文化因素上去,所以对古代中国文化中的制度性因素导致天灾人祸之际存在着食人的情况,人们一定会将矛头指到君王与朝廷上去,试想,传统都认为中国人和善、仁义,精于儒家伦理,可是酷刑、肉刑的发生也是常态,儒学说到底只是一种理想的甚至封闭的指导思想,关涉到人的具体生活,恐怕还是有所欠缺,所以并不像多数人所想的,古代专制社会就是铁板一块,鲁迅说这些东西对人的束缚,甚至引起了“吃人”的社会常态,归根结底还是在说制度与社会文化中的对人的压迫性因素。

当然,我不是说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不存在诸如欧洲西方那种吃人,即将死囚获刑后的身体分吃,因为这个现象在古代社会中是很常见的,比如袁崇焕的死,而是说这种习俗的存在,并不像是一种文化因素的存在,更像是一种社会群体中人们集体抒发内心某种群体性的癫狂的情形,试想,实际上并不可能人人都等待着食用他人的肉,包括血液和骨制品,不是人人都如小栓的母亲那样,但是社会中会存在一种普遍的淫祠信仰,比如一贯道、摸摸会之流,就必然会有一些荒诞的教会信仰,有的人信,有的人不信,事实上真实的荒诞剧要远比郭德纲所谓于谦之母吃儿媳妇大腿肉那种更为可怕,但那应不应当理解为一种文化?至少我不认为是,因为对于多数人而言,哪怕这是一种自由——吃的是死人的肉,也不会有人轻易去尝试——何况我们不像欧洲人那样,有十分讲究的人肉制作方法,说文化,这才是真正有文化传承的东西。岳飞不是说了壮志饥餐胡虏肉吗,实际上这种说法更可能是基于一种仇恨而不是被作为医学(哪怕是伪科学的医学)的一种模式,所以在清代结束了中国社会的封建状态后,中国社会中的非因饥荒状态的吃人现象,基本上就看不到了,相反,在欧洲社会一直到晚近几年,吃人肉,喝人血,用人皮制品,还屡见不鲜。

不过这里还涉及到一个文化霸凌的现象,即欧洲人即便在事实摆在那里的自己的文化中包含着长久而深远的食人文化的现象的同时,指责一些落后区域的人的食人习俗,如此看来,欧洲人要比中国人无耻许多,毕竟中国人往往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轻易用如此严重的指责手法去针对另一种国家的文化,当然这里面确实还是会有一些文化的同质的因素在内,即人们在处于未知状态时,往往需要一个替罪羊。现代考古学和历史学相辅相成,大量的证据表明西方社会及至人类社会中的多数文明,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吃人的历史,这里有一个问题是必须要认识到的——

人不是忽然进步的,西医也是一样的,与中医相比,西医的一个变化因素是经历了文艺复兴式的现代化改革,因此才具有了现代性与科学性,而中医因为种种原因无力也不愿意接受现代化,因此只能自动成为一种古老但是顽固的医疗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西医从一开始就是和中医作对的,而是我们可以发现西方的古代医疗甚至比中医更加可怕,尤其是当你看到他们那些医疗器械的时候……

因为古代社会,或者说是不发达社会中,人们会将疾病和天灾归咎于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异类分子,比如说巫觋,不管是内部的还是外部的,因此一些部落和部落之间的纠纷,往往也会因为这些东西,而发生争斗,所以医疗在一开始就有很多问题,一直到最近人们对于自身的了解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甚至还放不下古代的,甚至是荒诞的理论。

回头看看有意思的事,在普遍被认为中国开始落后于西方的时代,即明末清初这段时间,西方社会中还存在着比较野蛮的历史现象,即针对女巫的迫害。之所以我这么说,一方面是因为女巫在西方社会中一直都是邪恶的存在,这一点在西方传来的动画作品中也常有出现,白雪公主的故事中一个无法撇去的因素,即是女巫,正因为如此,历史往往存在着诸多意想不到。其中值得玩味的事,有些女巫确实存在着吃人的记载,真实与否不可知。另一方面,在西方社会中,一直存在着一种政治之外的统治集团,即宗教统治集团,倒不是说是类似宗教裁判所那种,而是一种宗教性的文化风俗对政治起到约束,因此很多荒诞史也经常在西方发生,比如同一宗教中不同教派之间的杀戮与仇恨,想想看,甚至到 1970 年代,意大利才正式允许合法的离婚,一个欧洲国家如此,何况如美国这样的地方,宗教氛围极其浓厚,迫害女巫就不足为奇了,据说在 1500 年到 1700 年的二百年间,欧洲保守统计总共处决了四万多名女巫(当然也包括一些男的),从 1560 年开始到最终猎巫活动结束,就德国一个国家,便有 22000 以上的女巫(女性占比大概有四分之三)被处决,其中最常见的处刑方式是火刑——即活活烧死。这种情况,实在很难让人想象到,此时却正是欧洲开始进行启蒙的重要时刻。

一个根本的问题是,虽然我们看文艺复兴时期连带着启蒙时代出了很多思想家,但是普通人毕竟不是思想家,思想家虽然很多,但相对于大众而言还是九牛一毛,在此情况下,就算一个时代出了多少思想家,要让其思想人们所理解和彻底接受,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你看,在中国那些年代,有一个鲁迅便也是民族魂了,但是一个鲁迅相对于四亿人的中国而言,是何其稀少,所以很多人可能会对历史上的一些人类社会中的最善与最恶的东西同时存在感到不解,实质上,这正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一个机制,欧洲文艺复兴至今、启蒙运动发生至今也有三四百年了,到今天为止很多国家的人还尚未完全摆脱宗教风俗的勒索,那么出现如猎巫运动这种文化倒退现象也就好理解。

基督教之所以有这样的问题,却也是因为在欧洲存在着基督教为原型,但是与其看起来完全相反的一些异教,这些异教的女性信仰者,往往被视为和魔鬼交好,会参加一些不同女巫之间的聚会,在聚会上参与到吃人活动——主要是指吸食小孩子的血液。这种例子在中世纪的教会法庭、裁判所审判记录中偶尔会出现,这就难免会将女巫和食人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当时的一些耸人听闻的教会信徒会有一些著作,其中有时候会有一些涉及到女巫问题的研究,比如采访,有的所谓女巫自己供称会杀死那些未经过洗礼的婴儿,然后放在大锅里面煮来吃掉。

事实上,欧洲历史上有一桩著名的女巫案,这里涉及到一个知名的天文学家——开普勒,及其母亲。1615 年的时候开普勒的母亲被人指为女巫,被地方长官下令关了很长时间,最终在 1621 年的时候因为开普勒进行了大量的辩护而使其得到了释放。不过开普勒的母亲应该是幸运的,有一个能够为自己辩护的儿子,那些没有人为其辩护,而指控他人为女巫只需要一些不靠谱的谣言的社会中所谓女巫们,有多少在大好年代生命戛然而止,是足以叫人唏嘘的了。

所以,有时候我会断然问自己一个可能会被骂的问题,即当我们知道自己所处的时代,自己所经历的事实,所承袭的历史的所谓垃圾时间,正是一种黎明前必然的黑暗,我们身处于其中的人是否有必要去谴责它?想象那种被无辜牵连,却又无能为力的场景,非死于饥馑,便死于流言。马克思主义者们所宣称的分期,如果恰好是我们所处时代的一个必须经历的过程,那么我们明知道自己所处的时代的各种压迫和剥削是必然的,否则我们便不会想到要去变革社会的话,我们再去大力咒骂这个时代,还有什么意义?

不过 AI 回答说是有价值的,那也许是我想得不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