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焉回廊 第 0 章

终焉回廊 ·

这是我关于死刑系列文章《终焉回廊》分类下的第一篇文章。

写作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为了在此详细探讨社会关于死刑问题的各种理论对与错,这是我后面要做的事,我主要想向读者介绍一下,死刑系列大约 12 章节内容的具体部分都会写作一些什么内容,这是一个长篇系列文章,如果读者有兴趣,可以长期关注这个唯一挂在导航栏的分类。

我们这个时代关于死刑的思考

国际问题

毫无疑问,甚至我们可以一刀切地说,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只要谈到死刑问题,绝大多数的话题都会被引导到对死刑的批判以及废除死刑的枝节上。各种国际非政府组织、人权组织,不管是谁,只要涉及到综合性的人权问题,必然会把废除死刑当成是他们工作的第一要务。以联合国来说,自从成立以来,同样也一直在致力于敦促世界各个国家暂缓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并最终将其废除。

众所周知,联合国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但是这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往往也会和非政府组织合作,比如国际大赦、人权观察等被列入中国“黑名单”的一些组织,死刑问题和种族灭绝等所谓问题往往是他们最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在此前提下,我们的社会,对于一个“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废除了的死刑,必然会有很多的讨论。

要知道,中国在自家媒体上整天宣传自己是“负责任的大国”,在国际上我们既然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肯定要承担起作为大国的责任,我们在世界各地帮助一些落后国家发展建设,这是负责,同样,推动国际上作为人类社会的各个国家的社会进步也是一个重要责任,那么如果有人以要你在世界上承担责任为由,要求中国废除或者逐步推动废除死刑,我们该怎么说呢。

毕竟在联合国里,每次遇到死刑问题的投票,我们总是会投下反对票,实际上,这种具有强烈立场的表达形象足以让世界对我们产生各种怀疑,然而这个矛盾的主要症结,不在于死刑是否真的需要废除,而在于要承担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就必然要做出自身的表率,因此往往在做出反对废除死刑的表态之后,我们往往会阐述自己的说法。

人民日报说过1

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成为国际秩序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引领者。

一个国家要想做到国际秩序的积极参与者,必然要做到与国际主流社会,在很多地方保持一致,比如制度、经济、社会治理等方面,而如果要成为建设者,甚至引领者,除非我们想要做到美国这样的霸权形态,否则必须要做到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光靠着经济,肯定是不行的,因此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一条很漫长的道路。

那么,当国际社会谈到废除死刑,谈到那些比中国落后很多的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的时候,我们对此的回应会是什么,就像很多刑法教科书中说的那样,自从中国加入各种国际组织以来,我们的社会开始慢慢适应了温水煮青蛙的形式——首先是社会约束方面,人们的自由是会越来越多的,今天的人们可以自由地在任何场合亲吻拥抱,三十年前,这肯定不行。其次,是中国的政府也总是在作一些动作,在尝试从法条中废除一些中、轻罪的死刑2,在一些国际组织的报告中,往往会指责中国在死刑判决和执行方面不透明,虽然中国每次判决死刑和执行死刑都是公开的,媒体上可以查到很多,但几乎没有公开过执行数量3,根据一些组织的统计,大约会有上千人,而中国所采取的态度,往往是以外交发布会形式对外进行回怼和申辩,理论上这种行为不太符合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当然我们是有一定的理由的,也许每年杀多少人会使得整个中国社会的问题对外暴露呢,毕竟没有一个国家每年要处决的人比中国多,如果从死刑的数量来推论整个国家的社会治安状况的话,肯定会认为中国社会上的治安状况是世界第一差的,但实际上显然不是。

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往往会成为国际上废除死刑话题中的一个反面教训,这个问题涉及到的领域很宽泛,想要废除死刑者,有的是理由,从人的存在价值、宗教的价值、人权问题、民主问题、司法问题、专制或者独裁、社会契约、文明程度、民众的非理智性等等诸多角度,千把万把有的是斩除这条刑罚的刀,用它们去把人类司法之中一条延续了数千年的具有极大现实意义的刑罚摘除,这是必然会带来巨大争议的,因为死刑涉及到了这诸多方面,所以,可以从任何角度,去找一个国家的毛病。

一些主张应当废除死刑的人,也许还能打出一个回旋镖,从某些历史文件中找到类似这样的话4

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实行废止肉刑。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的现实情况是,我们决然不可能相信某些人的话是必然要实现的,因为革命者在革命尚未成功使其所做出的行为、思想以及各种理论,往往都是具有理想性的,但是我们也不能说这些理论和提议不是真的,如果从马克思的角度,和社会主义发展的终极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角度考虑,当我们把整个国家的阶级废除之后,作为国家暴力机器执行的死刑,也必然会随着司法制度的消亡而自然消亡,只是这个过程很漫长。

我的一点理解

当今社会中,活跃在废除死刑第一线的发达国家,要数法国最为积极。

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精英和思想家往往是具有急躁性的,所以在西方大多数国家废除死刑之后,法国的进程就显得很缓慢,有个叫做巴丹德的法国政客数次在立法场景中,陈词激昂,宣称法国的落后,以此劝动了立法者们,废除了死刑制度。法国的作家和政客,在废除死刑的思想运动中,扮演了重要的推动角色,人们所熟悉的雨果和加缪都有专门的著作,雨果创作了一部小说,叫做《死囚末日记》,加缪也有一部很薄的小册子叫做《思索死刑》,这些人前赴后继的成果,就是促成了整个欧洲的发达国家大都废除了死刑。

人们或许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不会过多地关注他们所要表达的意思,所以文学在网络时代也已经是变了味的,纯粹成为了一种消遣物品,而不是具有思想价值,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产品,在中国,废除死刑也是一个重要话题,其重要程度,跟基于数千年来的思想,也存在着种种朴素的社会理念中,所以人们对于废除死刑这样的话题,还是有很多话要说的。

尤其是当我们听国际组织在批判中国的死刑制度的时候,往往也会激起一部分关于死刑存与废问题的讨论,因为这个问题如果不能有清晰明了的支持或者反对声音,往往会造成一些问题——由于当今社会上,大多数文科大学专业都是基于西方教材、西方实例而做理论方面的探究,中国的不管是立法者也好,还是司法者也容易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那么在中国废除死刑的情况,就极有可能在立法尚未明确的时候,给我们在司法层面先实现了。比如贪官往往不会被判处死刑,又比如一些社会上重大的刑事案件,其是否判处死刑的裁判权掌握在审判长或者说法官手里,如果法官恰好是一个废死分子,那么对任何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他决然是会网开一面的——某些重大的刑事案件,光靠律师是不可能给他们减刑的,当年轰动一时的李昌奎案,审判法官还信誓旦旦要给全国人民上一课5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还是表了态:"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鉴于我们的很多国民,只是基于一种朴素的报仇价值观这样一种单一理由去坚持死刑保留的观点,我们还是要谈谈该如何反击我们所常见到的一些关于废除死刑的理由,包括这些法官阁下们所认为的“国家需要冷静,民族需要冷静”的问题。

死刑系列文章大概章节

我做这个系列的目的,一方面是基于我对死刑是持有坚决反对废除的意见,另一方面,是我发现很多废死派人士所提供的废死理由都很荒谬或者不合逻辑,包括一些西方政客的理论,还有就是我发现很多国家废除死刑,包括废除终身监禁等刑罚,完全没有民意基础,或者人民支持,全都是属于暗箱操作,为此有必要做一个详细的探讨,现在这里把我的计划章节都罗列一下,仅供参考:

除此之外,有时候我会写一些小文章,谈谈偶尔得到的一些观点想法,还是和我一贯的论调一样,我这些文章,都是我自己个人的意见,不能当作是严肃的理论,如果因为借我的文章理论而招致灾祸,千万不要供出我来。

网站分类,取名终焉回廊,想表达这里是死刑终结的地方,但是我谈的话题,却是力挺保留死刑,所以名字,权当是一个惫懒之策。

另外文章有时候很长,也不建议上班阅读,建议设置为 NSFW。


  1. https://news.cctv.com/2022/09/22/ARTIj3keMZZL4sGVAIUp9GJY220922.shtml
  2. 王世洲《世说刑语》,P 184-186,2021 年,江苏人民出版社
  3. 彭金祥《汉字与中国传统文化》,P 84,2017 年,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4. 刘仁文《法律的灯绳》,在 P 177 中写到:早在 1922 年,《中共中央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就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之一是要“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查历史文献,原文是 1922 年 6 月 15 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在全文末尾,列出了当时的奋斗目标,其中第九条计划是: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实行废止肉刑。其具体内容可以见《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第 98 页。
  5. http://iolaw.cssn.cn/rqf/201107/t20110714_4613360.shtml
#死刑